全院教职工:
根据学校通知,需进行宣传部的教职工年度师德考核和人事处的教职工年度考核。
1.《浙江工商大学教职工师德年度考核表》
(1)报送时间:2023年12月25日前。
(2)报送单位:各学院、部门及教职工个人(见考核对象)。
(3)体例要求:
①考核对象:学校在册教职工(包括事业编制人员和非事业编制合同制人员);中层干部由组织部统一考核;学科性学院的辅导员由学生处统一考核。考核参照附件1:《中共浙江工商大学委员会 浙江工商大学师德年度考核实施办法(试行)》.pdf。
②考核周期:2023年1月—12月。
③考核等级:考核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。
④考核结果反馈:部门负责人须以适当方式向教职工告知其本人的年度师德考核结果。考核不合格的,部门负责人应与其面谈,帮助提高认识、加强整改。
(4)报送渠道:
①教职工填写附件2:浙江工商大学教职工师德年度考核表.xls,本人签名后双面打印,交所在党支部签署师德鉴定意见,部门对教职工完成师德考核之后,在考核表上签署考核结果,二级党组织书记或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加盖部门公章。
②部门填写2023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汇总表,按合格、不合格的顺序排列。汇总表应由填表人、二级党组织书记或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。考核表应按汇总表顺序整理排列。
③中层干部师德考核材料交组织部,学科性学院的辅导员由学生处统一考核后交教师工作部。
④宣传部联系人:黄涛,联系电话:28877794,综合楼1009室。
*外语学院相关材料纸质版请交外语楼310办公室。联系人:杨艳,联系电话:28008507。注:不收电子版。
二、《浙江工商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》
(1)填报链接:http://10.11.111.200/#/hall/zjgsdx/SYSTEM,账号密码与我的商大账号密码相同。登录进入后选择自助服务-我的年度考核(请在12月20日系统正式上线后填报)。
(2)报送时间:2023年12月25日前。
(3)报送单位:各学院、部门及教职工个人(见考核对象)。
(4)体例要求:
①考核对象:学校在册教职工(包括事业编制人员和非事业编制合同制人员);中层干部参加组织部的干部考核,不再参加本项考核;学科性学院的辅导员由学生处统一考核。
②考核周期:2023年1月—12月。
③考核等次:考核分为优秀、合格、基本合格与不合格四个等次。
④优秀比例:教职工年度考核评定优秀的比例,除小部门另作规定之外,不超过本部门参加考核人数(不含中层干部和辅导员)的20%,计算结果四舍五入。具体参看《浙江工商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》(浙商大人〔2011〕133号)第十六条规定。
⑤考核结果反馈:部门负责人须以适当方式向教职工告知其本人的年度考核结果。考核不合格和不予考核的,部门负责人应与其面谈,帮助当事人改进工作绩效。
(5)报送渠道:
①教职工线上填写《浙江工商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》,提交所在党支部书记签署思想政治鉴定意见,并在线完成考核流程。
②部门审核报送《浙江工商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》和《浙江工商大学2023年度教职工考核汇总表》,考核表和汇总表应加盖部门公章,考核表按姓氏首字母顺序排序。
③学科性学院的辅导员由学生处统一考核后交人事处。
④人事处人事科(综合楼1032室)
联系人:裘敏晨,电话:28877285,657201;
金丽琴,电话:28877281,672257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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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12月17日
附件1:《中共浙江工商大学委员会 浙江工商大学师德年度考核实施办法(试行)》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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